《贼死》的内容是,接到辖区内一起死亡报案后,主管当即“令令史某往诊”。
此份爰书,是由相当于后世法医的令史某完成的。
如《贼死》上记载:一男尸体在某家南边,仰卧。
男子头上左额角有一处刃伤,背部有两处刃伤,都是纵向的,长各4寸,宽各1寸,创口中间凹下,像斧砍的痕迹。
周围出血,污染了头部、背部和地面。
其余部位无伤。
身穿单布短衣和裙各一件,短衣背部相当于创口部位,有两处被刃砍破,衣背和衣襟都染血。
尸体西侧有一双秦式麻鞋,一只距尸体6步稍多,一只离尸体10步,把鞋给尸体穿上,刚好合适。
地面坚硬,未见凶手痕迹。
死者是壮年男性,皮色白,身长7尺1寸,头发长2尺。
腹部有灸疗旧疤两处……
秦时的法医水平和规范,已经不亚于后世。
到了唐时,法医被称为“仵作”,对于断案的程序和方法,在秦人的基础上,又有进步。
苏大为和程道之带着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赶到公主出事的府邸时,发现宅子大门已经贴上了封条。
有金吾卫及万年县的武候守在门前和院墙边。
苏大为等人上去,与对方打了招呼,又取出大理寺出的手令,这才得已揭开封条,推开大门进入。
“两个时辰前,已经有仟作现场验看过了,这案子,说正常也正常,说奇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