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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死》的内容是,接到辖区内一起死亡报案后,主管当即“令令史某往诊”。

此份爰书,是由相当于后世法医的令史某完成的。

如《贼死》上记载:一男尸体在某家南边,仰卧。

男子头上左额角有一处刃伤,背部有两处刃伤,都是纵向的,长各4寸,宽各1寸,创口中间凹下,像斧砍的痕迹。

周围出血,污染了头部、背部和地面。

其余部位无伤。

身穿单布短衣和裙各一件,短衣背部相当于创口部位,有两处被刃砍破,衣背和衣襟都染血。

尸体西侧有一双秦式麻鞋,一只距尸体6步稍多,一只离尸体10步,把鞋给尸体穿上,刚好合适。

地面坚硬,未见凶手痕迹。

死者是壮年男性,皮色白,身长7尺1寸,头发长2尺。

腹部有灸疗旧疤两处……

秦时的法医水平和规范,已经不亚于后世。

到了唐时,法医被称为“仵作”,对于断案的程序和方法,在秦人的基础上,又有进步。

苏大为和程道之带着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赶到公主出事的府邸时,发现宅子大门已经贴上了封条。

有金吾卫及万年县的武候守在门前和院墙边。

苏大为等人上去,与对方打了招呼,又取出大理寺出的手令,这才得已揭开封条,推开大门进入。

“两个时辰前,已经有仟作现场验看过了,这案子,说正常也正常,说奇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