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人家,这种昧着良心有违欣赏品味的假话都说得出来。
难怪能被季迟那个变态看上!
卫哲却不自知,笑眯眯道:“这卡车实在太闪了,走在哪都是人群中的焦点,哎,也只有我有这么好的品味,把一辆那么丑的卡车改得这么好看。”
“”陆弥该夸夸他的少女心?
“来来来,陆弥,唱一首,我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别说她,陆弥自己都没听过,刚穿来那会觉得唱歌就像是身体里发出别人的声音,莫名惊悚,后来也就不怎么唱了,这两个月的才艺课以艺术为主,也没涉及唱歌内容,陆弥至今没完整唱过一首歌。
“好吧”
好在这个世界的歌和现实世界差不多,陆弥点了首《阴天》,这是她高中时期经常听的歌,她试着发出第一个音,原本吵闹的车厢立刻安静下来,就连醉醺醺的舒雅都安静地躺在她怀里听歌。
原身的声音很不错,低低的很有磁性,却又不会像男生,唱歌时尤其好听,孟雨就经常说听她说话耳朵会怀孕。
总之,恰好好处的声音。
她刚唱了几句,余光瞥到驾驶舱走来一个人。
是季迟。
季迟仰坐在沙发上,手插在口袋里,翘二郎腿盯着屏幕。
陆弥莫名头皮发紧,接着唱起来。
这首歌调子不算高,可要唱出味道来,却不容易。
如果唱不好很容易显得没有灵魂,让人找不到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