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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经理终于下定了决心,看在钱的份上,什么险他都敢冒。

没办法,穷则生变,作为公司领导,他让公司穷了,才是真正的犯罪。

“好,签就签,签三年还是签五年?”

周秋萍想了想:“先签5年吧,后面要是做不下去,到时候再说。”

三年时间太短,说个不好听的,从新人开始培训,三年最多让他(她)小有名气。到时候人家直接抬脚走人,前面投入的成本要怎么算?起码得让他(她)给公司挣两年钱吧。等到合约结束,大家对彼此满意再续约,不满意就好聚好散。

胡经理这边没问题,5年就5年。他们以前没对外承包过,不知道应该收多少承包费。

听说周秋萍承包大学公司的电脑部,一个月的承包费是1500,他就干脆依葫芦画瓢:“那也1500吧,5年下来就是9万块。你掏钱吧。”

其实他真不缺这9万块。磁带卖的好,音像公司也阔气。但所谓钱货两讫。他把合同签了,把钱收了。后面就是有人对这个承包唧唧歪歪指手画脚的,就一条“必须得履行合同”,便能把人给怼回去。

毕竟这些喜欢说三道四的人都有个破毛病,不敢碰硬茬。什么打官司之类的,他们看了就头疼,一到这时候就怂了。

周秋萍也痛快:“9万就9万,咱今天就把合同给签了吧。”

曹敏莉惊讶不已,她在香江商界有雷娘子之称,就是说她做事雷厉风行。但她自认为比起周秋萍,已经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了。

不像她,说要承包公司的艺人部就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