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回应他,又一块巨石落了下来,砸在他们兵洞的半边门口,只留了小半空地让他们进出。郑冠群第一个冲了出去,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包,左手拎着柄枪,右手抓着颗铁瓜,闪身便向城上飞奔过去。
城头上早就打作了一团,金兵凭着养足了的锐意与充足的精力,竟然直接就冲上了城头。
“狗贼,老子来了!”郑冠群咆哮着道。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铁瓜火弦拉开,然后扔了出去,“砰”的一声,那铁瓜落入一堆金兵之中,应声炸开,那堆金兵刹那间哭爹喊娘地倒了一片。
因为工艺与配方的缘故,这种铁瓜手雷的杀伤力并不是十分大,但对于密集人群还是有很强的破坏力,足以穿透一般的铠甲,被炸着的金兵中死者居少,但身子里嵌了块铁片的、被削去肢体皮肉的,足够让他们失去战斗力。郑冠群从胸前布包中又掏出一颗来,寻找下一个投掷目标的时候,就听得自己四周乒乒乓乓炸声不绝,他的部下也冲了上来。
冯元朗咬着唇,他原先的盾早就破碎不堪,如今换了一只更大一号的巨盾。他目光里都是血色,早就杀红了眼,瞪着包围他的近卫军,似乎欲择人而噬。
这是他第二次登上城头,上回虽然他悍勇无比,却还是被近卫军挑下了城,幸运的是他摔在尸体堆上,青龙堡的城墙又不算高大,在地上滚了几滚后,他便伏在地上歇息,直到这次攻击再开始。
“杀,随我杀!”他发出野兽一般的咆哮,另一只手中的战斧也换成了大号的。他武艺精湛,兼之力大无穷,在当初花帽军中便是了不得的勇猛之士。战阵之中一对一的情形之下,他还从未退却过,虽然此刻他身被十余创,自己的、同僚还有近卫军的鲜血都沾染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成了暗红之色,但他还是勇猛无比。
若不是近卫军以小队配合牵制住他,只怕这一段城墙上的近卫军将士都被他杀尽了。也正是因为他这般一个猛将在,这段城墙才显得危在旦夕。
伊喇哈布眯着眼,又离得青龙堡近了几步,他亲眼见着冯元朗的勇猛,见着在他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金兵抢上城墙。禁卫军穿的是墨绿色战袍,而金兵穿的是蓝色,那段城墙上,蓝色人影渐渐多了起来,而墨绿色从最初的一连片,变得只占据三分之二,然后是一半,三分之一……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长在。”伊喇哈布不由得赞道:“那冯元朗果然是我军之关张,万夫莫当之勇,得此猛士,我大金……”
他话还未说完,便见着城头那一片墨绿色中有一人绰枪突入,在旁边几个近卫军掩护下直刺冯元朗心口,那人速度奇快,使枪也甚为娴熟,显然也是武艺高强之辈。冯元朗被其余禁卫军牵制,竟然是未来得及用盾格挡,也来不及彻底闪开,那枪生生刺入冯元朗体内,冯元朗右手中的斧脱手落下,紧紧抓着刺中自己的长枪,身体僵直在城头。
“啊呀!”伊喇哈布跌足叹息。
却又听得暴雷般的一声怒吼,冯元朗不但未曾倒下,反而将那员宋将手中之枪生生折断,半截枪插在他身上,他也不理会,横身过去就是一盾,那员宋将见他折断长枪原本就目瞪口呆,未曾防备下被他拍得飞了出去!
“谁敢再来?”冯元朗杀了伤己之敌,只觉心中快意,怒吼着喊道。见他如此悍勇,便是心志坚定的禁卫军也不禁退缩,向后连让了几步,不敢再靠近他。
“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