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这片草原上,前面一里多地的样子明军在跑,后面跟着两队追击的敌军,前面的是大鼻子带着的一百多人,后面的是巴姆斯的手下带着的一百多人,总共两百多人十倍的人数追击明军。

两边就这么你追我跑的跑了一个多小时,跑出去了三四十里地。

“队长马就要不行了!”排长摸了摸自己胯下的马匹,此时他胯下的马已经满身都是汗水,鼻腔里面的粗气也是一道接着一道的吐出,马儿的舌头都吐了出来。

其他的士卒情况也都差不多,马儿跑了这么长时间,已经是很疲惫了,现在再这么跑下去那就真的要不行了,最多十分钟,十分钟之后马儿将会跑不动,队长依着自己的经验判断。

可是他们距离军营起码还有三十里地,现在跑是跑不回去了。

那么怎么办,队长的一咬牙,下定了决心。

“兄弟们!跑是跑不掉了,跟他们干了!”

虽然他们人数少,但是却未必没有胜利的希望,因为他们的装备可不是开玩笑的。

不就比我们多十倍吗,干他!

第一千三百二十二章 明军这是自己找死

既然是跑不掉了,那就只能跟他们干!

队长也不是那种婆婆妈妈的啊,他身为最精锐的侦察兵队长,那可是从精锐之中选出来的精锐,自然是一个做事果断的人。

只见他把腰杆挺直,四处观察了一圈,准备找一个适合作战的地方。

现在他们奔跑的这个地方地势实在是太平坦了,在这种平坦的地方上对战十倍与他们的骑兵,那实在是在找死啊。

哪怕朱由校给他们配备了两挺机关枪也没用。

跟不要说他们手里现在射速最快也就是短火枪了,一种天启三式步枪改造成的短火枪,射速快使用金属壳子弹,只有一尺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