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国大军来的很快,只三日就从铸国赶回了宿国。
盖因他们是从水路而来,而行舟的大汶河水是向西流的,全军乘坐着几百艘大小船只顺水而下,行进速度非常快。
宿军进入宿国之后的动向,也正如聂伤和革叔预测。
他们心急如焚,根本没有心思和时间去攻击大汶水两岸的斗耆国小部队的军营。
直接过敌营而不顾,在距离国城二十里外的汶水下游渡口登陆,留下数百人看守船只,其余大部直扑宿城。
四千大军浩浩荡荡涌到国城下时,却发现斗耆国军队居然放弃坚守,出城列阵而战。对方人数还不到一千,可能只有七八百之数,这点人都敢出战!
宿国人惊愕之余,又都庆幸不已。
本来还担心斗耆国人据城坚守,他们攻下城池要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甚至有很大可能会粮草食尽,最终败于城下。
现在好了,斗耆国人估计是偷袭成功后得意忘形了,居然犯傻到以少数人和己方正面野战,正求之不得!
当宿伯淖看到依城列阵的小小斗耆国军阵时,不禁长长的出了口气,当即命令队伍在一里外停下,摆成一个又厚又宽的阵列。
聂伤挺立在阵中的战车上,神情漠然的观察着对面的阵型。
只见宿国士兵装备十分精良,甚至胜过夺取宿国兵库之前的斗耆军队。
他们的披甲率几乎达到了八成,只有后方及边缘的一些应该是奴隶的辅兵没有盔甲。其他平民士兵,几乎个个都有精良甲胄在身,其中还有数百犀皮钉铜片的重甲士兵。
手中武器也尽是铜兵,不见一支石木兵器。
而斗耆国,集全国之力,也只能给一千战兵装备甲胄,大部分还只是半身的劣质皮甲,重甲士兵也只有不到一百。
宿国之富,可见一斑!
不过他们的扮相却很是怪异,从士卒到军官,都喜欢佩戴鳄鱼头头盔。
那是怎样一种玩意呢?
就是把一个风干鳄鱼头直接戴在人头上,人脸从鳄鱼牙齿参差的嘴巴深处露出来,颈部披着鳄鱼皮护颈,模样非常骇人。
宿国不但产犀皮,还盛产鳄鱼皮,鳄鱼这丑陋动物的繁殖力比犀牛强的多,所以宿国人利用鳄鱼皮范围也比犀皮更广。
所以大部分士兵都戴着鳄鱼头头盔,不过身上穿的盔甲,却以犀皮为主。只有一少部分人从头到脚直接披一身还带尾巴的鳄鱼皮,看起来像只鳄鱼精一样。
不但单个士兵看着像鳄鱼成精,整个宿国军队远远望去,都像一群直立的鳄鱼一样,甚是瘆人。
“……你们的审美观太非主流了。”
聂伤之前就见到过种扮相的野人战士,当时感觉很好笑,现在才知道,原来野人是学宿国人的。
“吓人的效果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防御力如何?”
旁边战车上的革叔笑道:“吓不到我们。”
“我斗耆国士兵和宿国人前些年经常交战,在陆地上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决不会被他们的鳄鱼头盔吓着。倒是在水战时,猛地从水草里冒出一堆鳄鱼来,那才真正吓人。”
“至于防御力嘛,鳄鱼皮质硬,加上里面的头骨,确实比一般的皮胄结实一些,就是戴着太笨重,太热,还影响视物。关键是此物能浮在水上,可以助宿人游水,所以才受宿军士卒欢迎。若让我选,我绝不会用此盔。”
“听说这种盔还是当初宿国人和当地土著野人交战时学到的。呵呵,可惜他们作为商人,竟然抛弃了精良的商盔,反而用野人的野蛮习俗,真是堕落啊!”
聂伤也不禁笑道:“你看他们,这么大的军阵,却只有三辆战车,看起来只是指挥所用,非能战之战车。”
革叔点头道:“宿国境内水多,利舟船而不利车马,宿军作战向来不倚重战车。”
对面在急急布阵,斗耆国军队严阵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