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圆圆的记忆里忽然对号入座,闪过“野猪”的字眼。
顿时,她眼睛大亮!
这个年代是允许打猎补贴家用的。(正常70年代是不允许私自打猎,这里是作者为了情节而设定)
特别是打野猪。
因为野猪会下山破坏庄稼,生产队都很讨厌野猪。
只是野猪力大无穷,一般两三个男人都很难制服。
而且野猪皮粗肉厚,普通工具和刀之类的,很难对其造成严重伤害。
稍微一不小心,就会被它发疯撞飞。
因此,只要有野猪的地方,人都躲得远远的,极少想着去捕杀它们。
可对她来说,野猪只是上天送肉给她的方式!拿下就完事!
很快,一头肥大雄壮的野猪就从草丛钻了出来。
它全身长着黑毛,头大眼小,看起来丑不拉几的。
野猪还不知道对方嫌它丑,还在耀武扬威准备冲过来撞飞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