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说不清的道理11

听见我媳妇的报警声,我的理智才终于回来了一些。

看见倒在我面前,浑身是血的老丈人,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大错,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如果让我媳妇继续报警,那么不光警察很快便会找过来,也很有可能会惊动村子里的其他人。

这样的话,我就没有办法跑了。

警察同志,其实我并不是害怕杀人偿命,我只是还放不下我的两个儿子。

我今天在出门的时候,还和我姐姐、姐夫说,我是过来给儿子拿户口的。

可如果我就这么一去不回,不管是对我的姐姐、姐夫,还是对我的两个儿子,都没有办法交代。

所以我无论如何,都必须回去一趟,跟我姐姐、姐夫说清楚状况,让他们帮我照顾好两个孩子。

就因为心里抱着这个想法,所以我便提着刀,朝我媳妇追了过去。

在将我媳妇砍倒之后,我就迅速的逃离了案发现场。

在回去的路上,我顺手将沾血的菜刀,扔到了路边的下水道里。

回到我姐姐家后,我也只是跟我的儿子们说,我要准备出去打工,让他们在姑姑家里安心的待几天,等我挣了钱就回来接他们。

我姐姐和姐夫在知道我做了什么之后,其实也劝过我去自首。

他们当时还天真的以为,我的老丈人也许会看在两个孩子的面上,放我一马。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就是因为我老丈人对孩子的绝情,才对他举起了屠刀。

其实我早就想到了,我老丈人家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们这些警察不可能不追查。

不仅如此,但凡你们是真的想查,就一定会查到,我和我老丈人他们一家人,已经水火不容。

只要你们将我列为嫌疑对象,那就一定会找到我姐姐家里,毕竟我姐姐是我唯一在世的亲人。

我不想让我的事惊动两个孩子,也不希望我的事影响到姐姐和姐夫。

所以我就让我姐姐,帮我找一个能暂时落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