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垂阳

大宋河山 品涩居士 1679 字 11天前

作为皇家寺庙,相国寺是肯定不缺香火钱的。但在全国上下发展经济的大形势下,寺庙也不能落后,既然寺庙里有摆摊卖东西的,就会有人逛街,于是寺庙开始为摆摊的、逛街的准备餐食,挣点“伙食费”。

大相国寺僧人的厨艺也非常高超,“每遇斋会,凡饮食茶果,动使器皿,虽三五百分,莫不咄嗟而办”。

寺内还开有饭店,有僧惠明善庖,炙猪肉尤佳。一顿五筋。杨大年与之往还,多率同舍具飱。一日大年曰:“尔为僧,远近皆呼‘烧猪院’,安乎?”惠明曰:“奈何?”大年曰:“不若呼‘烧朱院’也。”都人亦自此改呼。

这个小故事说的是,大相国寺的和尚惠明,厨艺高明,尤其擅长烧猪肉,以至得了一个“烧猪院”的花名。

寺里的吃食倒也非全斋,饭前果品糕点便上了一溜,正菜菜色更是丰富,套四宝、炸紫酥肉、一品丸子、两熟鱼、鲤鱼焙面、牡丹燕菜、清汤鲍鱼、大葱烧海参、葱扒羊肉……当然少不了炙猪肉,色香味俱全,令人口齿生津、垂涎欲滴。

午膳足足用了大半个时辰方罢,自然也是花费不少,会账这等事仍是交由王棣这个年少多金的“暴发户”负责。

他真是不差钱,经济来源的大差在“染墨轩”。

感谢毕昇毕大大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在此之前,只有摹印、拓印和雕版印刷,既笨重费力又耗料耗时,不仅存放不便,有错字又不易更正。

有了活字印刷,印刷成本大大降低,书籍的价格也相应地大幅度下降,买书的人自是越来越多,这也是为什么宋代的藏书家远多于之前的最大原因。

王棣靠着抄的话本赚了第一桶金,又以“知识产权”加现银入股“染墨轩”,一路北上入京,沿途筹开了几处分店,只待来年正月同时开张。

对书店的前景他是极为看好的,作为穿越客,工科项目乃是门外汉,独独读了不少书,且记忆力不错,那便将“文抄公”之路走到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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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商业发达,但也禁止官员从商。

本朝初年,鉴于五代“贪益甚,民益死,国乃以亡”的历史教训,一方面,用严酷的刑罚制裁官吏贪赃枉法的行为;另一方面,又严厉禁止各级官吏从事经商活动,“食厚禄者不得与民争利,居崇官者不得在处回图(贸易)”。平定川陕后,即下令川陕诸州官吏,不得从事经商贸易,违者依法论处。当时兵部郎中、秦州监税官曹匪躬等人就因违法经商,为人告发,被处以“弃市”(死刑)。其他因违法经商而被免职、罢官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也下令禁止官吏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商活动。着名大将张永德就因经商而被罢免官职,三司副使范等高级官员也因违法经商而遭贬斥。

但虽然宋代也有对官员私自营商的法律的惩罚,惩罚的方式却具有不一致性。当法律触及到大官吏或者皇亲国戚时,皇帝就会加以庇护。神宗熙宁十年,集庆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宗谔“坐克六宗室俸以还己所贷息,诏释其罪”。皇帝带头宽恕犯罪之人,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下级官吏更加肆无忌惮。

另一方面,宋朝的禁法商令仅仅限制官僚士大夫的营商行为,出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考虑,相应的对地方政府官员营商不但不禁止,反而推崇鼓励。所以一些地方官员打着朝廷的名义却暗自谋取暴利。从一定层面来讲,宋朝的律令只是形式主义,很大程度上从没有遏制真正的官员私自营商行为。

法不责众嘛,王棣充其量也只算是“儒商”。而且,他不会露面去参与其中,安安静静地坐等收钱便是了。

许三多是个明白人,可不敢坑贪墨王棣该来的收益。商人逐利,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