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喋血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如无意外日更。每日晚上六点准时更新,请不要养肥我吖

下一本《颜控妖王追着我开屏》(仙侠穿书)求预收

咸鱼霜绛年穿成了修无情道的炮灰病美人,他日日在仙府蹭吃蹭喝,过段时间就死遁跑路。

某次装死在棺材里睡过了头,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被献给了大妖当祭品。

据说大妖非美人不食。

“大妖”趾高气昂地瞪着他。

霜绛年低头俯视它。

……怎么是只秃毛鹌鹑?

极端颜控的孔雀妖被人修圈养起来拔秃了毛,他发誓要灭尽天下人修。

某日天上掉了个臭人修,还叫他“秃毛鹌鹑”。

奇耻大辱。

留着不杀,等哪天长出尾翎闪瞎这人修的狗眼。

谁料病秧子活不久,只有双修能救。

日久,孔雀妖发现病秧子好像有亿点点好看。

想开屏,没……没毛可开。

得了几次双修的好处,霜绛年才知道和他双修的秃鹌鹑是书里的主角,狂炫酷霸拽的孔雀大美人,日后见一个人修杀一个,尤爱杀无情道修士。

在逃无情宗宗主霜绛年望了望处于少年期的小哭包主角。

惹不起,溜了溜了。

孔雀妖重回自由,却丢了道侣。

成了妖王,道侣又不肯认他。

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

道侣没翅膀?

那更飞不了。

后来霜绛年被孔雀妖一爪子按在地上,他以为自己会像原书里一样身死道陨。

直到两颗烫乎乎的眼泪砸到了他脸上。

孔雀妖抖开满尾华丽的羽翎,凶巴巴地哭了。

“为什么跑?是我的尾巴不够好看吗?”

霜绛年以为主角拿的是复仇升级剧本。

没想到主角其实拿的是吃醋恋爱剧本。

他只好天天看自家道侣炫耀长尾巴,听道侣酸溜溜地说:

“我与城北孔雀孰美?”

只有在受面前才变成极致醋精奶狗的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