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电可不比季夏,它从人群中挤进去,蹭到罗建飞脚边,抬起头看着罗建飞。罗建飞正在忙着呢,察觉到脚下有东西,低头一看,哟,他家飞电来了,再回头一看,季夏也来了,他穿着笔挺的常服,没有戴帽子,头发是前几天理过的,帅得一塌糊涂。
季夏看见他,朝他竖了个大拇指。罗建飞写完手上这幅对联,站起来:“好了,我不写了,来来,你们来写。”说着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走向季夏,部队里不乏人才,能写大字的远不止罗建飞一个。
飞电赶紧跟上来,欢喜地在罗建飞和季夏腿间穿过来,又穿过去,像孩子一样玩耍着。“原来飞哥还会写毛笔字。”季夏有点惊讶,以前从来没有看他写过。
“写着玩,写得不好。好几年没写了,没想到还没手生。”罗建飞笑,看得出来他的心情很好,以往他是不参加这种人多的活动的。
“飞哥你什么时候学的毛笔字?”季夏有些好奇。
罗建飞慢慢地迈着步子,走得很慢,但是每一步都很稳,他的腿恢复得很好,不用担心会有后遗症。“以前上军校的时候学的,练这个可以心静,培养人的耐性。”
“飞哥,下午的联欢活动,你也去表演个节目吧。”季夏突然想听罗建飞唱歌。
“我能表演什么节目。”罗建飞笑起来。
季夏说:“唱个歌什么的。你会唱吧?”他没有听过罗建飞唱歌,但是他声音那么好听,唱歌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只会唱军歌。《打靶归来》行不?”
季夏:“……”然后说,“你就没学过别的歌?”
罗建飞伸手挠了挠鼻梁:“有,《小燕子》。”
季夏再也憋不住了,爆笑出声,笑得肚子都疼了:“飞哥,原来你也很幽默啊。”
“那你想听什么歌?”罗建飞脸上表情还是酷酷的。
季夏看了看四周,说:“流行歌曲,情歌会来两首么?”
“那还真没学过,不会唱。”
“现在去学,还来得及吗?”季夏眼巴巴地瞅着罗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