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不爱说话不爱聊天,我也不能缠着人家,怪惹人烦的。
于是就一直这么冷淡地相处着——碰面了打个招呼,见不着的时候就当没这人。
不过我挺喜欢他家那大狗的,有时候那大狗自己在院子里玩,我就站那儿隔着木头栅栏逗它。
它可比它主人热情多了。
我看着他们一人一狗回了家,我那邻居在门口弯腰给狗子擦脚。
下雨天出去遛狗,回来一准儿得收拾好半天。
他们进屋了,我琢磨着这会儿外面空气好,在院子里坐坐。
把院子里的桌椅擦干,又进屋拿了酒跟书出来。
造势完毕,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拆开了那封给我的信。
白纸黑字,开头写着:你好,十分冒昧地写这封信给你,先说一句抱歉。这不是恶作剧,也不是一时兴起,我真真切切在喜欢你。
信纸也有些被打湿,潮乎乎地被我拿在手里。
字迹有些晕开,但依旧可以看清楚每一个字。
所以,我这是收到了一封告白信?
我的视线立刻扫到最下面,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然而,这封信的落款是:你的长夏。
我的长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