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有青天,大明居然还出了一个明君!年号洪兴……一听就很有威慑力啊!
就是这些洪兴皇帝派了张大青天来陕西,先是免税三年,再是严整吏治,然后又是清查土地——凡是在鱼鳞图册上注明为官田和军田的,一律收回归公,租种的农民不必缴纳绅粮,而且三年免租!
凡是鱼鳞图册上没有的田,可以算成私田,但只能归耕者所有,补办田契约,三年免税。
凡是鱼鳞图册上标明为私田的土地,田主必须拿出田契约和崇祯十六年以前的完税凭证至少一份,否则就归耕者所有,当然也是三年免税!
另外,三年免税期满后,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
看看,这个君多明啊!
要早有这样的君,大明何至于此啊!
在明君青天的领导下,宝鸡县和尚原的老百姓终于也过上好日子了!
首先是粮食够吃了!
和尚原贫瘠,但是养活四五百口人不是问题啊!
其次山货又有人买了。
这一届朝廷比较重商,秦岭的山货比较容易外销湖广。
最后和尚原的老百姓在本地的王大胡子的带领下,又干起了向秦岭对面的大顺国走私食盐的买卖!
当然了,王大胡子在大明这边不算是私盐贩子,因为他是通过朔方镇盐业所进货的——朔方盐业所控制花马池盐矿,同时还拥有陕西盐业专卖权,是类似于淮盐四盐总一般的包税盐总,每年需要向朝廷缴纳一笔包税。根据大明朝所定的《崇祯盐法》,一个省的包税盐总通常只有两到四名。而且不得出省贩盐,除非他们在别的省也有盐总牌照。但是把食盐卖去秦岭以南不是出省(并没有出省),而是出国!
而且大明大顺可没有邦交,更没有《贸易协定》。所以把食盐卖去大顺那边不触犯大明的法律……
不过大顺朝那边的官府可不喜欢这群贩私盐的坏人,留坝府兵没少和他们火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