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复仇而去杀人的。
而是将“保护”乔装成了复仇。
她用血字掩盖了自己的真正目的。
她一定要杀死小丑的理由不是因为小丑杀害了她。
而是为了从小丑的疯狂中保护他和他所爱的人——既然死亡是唯一能够阻止小丑的东西。
布鲁斯深深地喘了一口气,压制下缠绕在五脏六腑之间的痛楚。
那沾血的手指的触感仿佛还残留在他的脸颊上,轻而柔和,怀着无尽爱意与留恋的短短一触。
那就是她与他最接近的距离。
——再没有比爱更让人痛苦的东西了。
第九十六章 :你能表演一下那个吗?就是那个——“我叫克拉克·肯特, 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新闻记者。”
数个月后。
迪克·格雷森从布鲁德海文赶回了哥谭。
布鲁斯·韦恩前段日子找回了他的亲生儿子。
说得再准确一点,是布鲁斯分手十一年的某任前女友突然把一个十岁的孩子丢到了他面前。
这种类似豪门狗血恩怨连续剧的剧情本应该让迪克感到十分刺激。
——如果那位前女友不叫塔利亚,不是刺客联盟首领的女儿,而她也没有将他们的儿子达米安当成杀手训练了十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