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骄傲的人。对自己很好,是他将年幼的自己捡回来的。
七年前,黄巾之乱席卷全国,一个个村落被流民抢光、杀光、烧光。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恶狗路边啃尸,野狼扒坟啃骨,秃鹫天际盘旋。
一只独眼秃狗身子伸到尸堆扒拉,只将一个胀包屁股露在外乱晃,用力向外撅,很是吃力。
突然!一只腿冒了出来,一只幼小光腿,上面满是鲜血和泥污,黑色的鲜血从一排牙印处外淌,淋得秃狗一嘴。
很快,腿后一个小孩被扯出来!
一个干柴小男孩,目光呆滞,气息极弱!
秃狗累得气喘吁吁,将小孩丢到一边,小跑到不远处喝水。
水坑污秽,面上附满苍蝇,狗头一抬一俯,不时瞅瞅小孩,生怕他不见了,非常警惕!
喝完水,一帘一帘黄褐液体从狗嘴落下,落入臭水坑,滴滴答答!
看着不远处的血腥,秃狗满嘴哈喇,独眼放光。
它伸出猩红的长舌,不停舔流脓的右眼。
突然,哼唧一声,张开血盆大嘴朝小孩跑去。
很快,腥臭淡黄色的液体滴落到小孩脸上,有点温热。
呼气的声音越来越近,
噗通!噗通!
小孩依稀可以听见秃狗的心跳。
他吓得闭眼哈气,全身抖擞,感觉空气都凝固了,时间过得很慢。只求这畜牲下嘴快点,来个痛快,不要咬一小口,撕一小口的。
对活下去不抱任何幻想,只求速死。
“呼呼呼!”
有东西呼的一声贴着耳边飞过,一股乱流窜入耳中,嗡嗡作响。
随着“汪”的一声,些许更加腥热的液体汁到脸上,溅入他哈气的嘴中,粘稠中带点咸鲜甘甜。
小孩睁眼一看,秃狗躺在一旁喘气,肚子忽大忽小,节奏渐慢,出气比吸气多。
一只羽箭穿透脖子将其牢牢定在地上,注定是活不成了。
一个黑马将军将小孩轻轻抱起,上马,飞驰而去。
小孩那年6岁,被黑马将军收为义子,亲授文墨武功,视如己出,改名潘胜。
“文凡,发什么呆?”一声洪钟巨响将潘胜的思绪带回现实。
“没什么,就是走神了。”揉揉眼睛,他立刻起身去案几倒酒。
酒色偏黄,满是杂质,一看味道就不怎么好。
“袁绍这厮真是可恶,竟然和袁术一起掐着我军粮饷逼迫明公让出河间郡给他,老夫岂能答应?”潘凤摘下头盔放在帐门边的架子上,很是愤懑,看了眼潘胜又立刻变得和蔼:“文凡,休息了几天你水土不服的毛病应该也克服了,明天随你赵浮叔给我压阵,看为父我战将夺旗!”
走向潘凤,双手拿着铜尊,向前伸去,潘胜身体微弓,说道:“义父,喝杯酒驱寒!军伍之事自是听义父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