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8章

毕自严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众人也是一脸的疑惑,既然皇帝能点出这么多史料,那就是有所了解的,怎么还提这个方法。

战国末年,周郝王为联合六国抗秦,向洛阳百姓和富商借银子,但战争失败了,无力偿还,只能躲进高台,形成了债筑高台的典故。

东汉顺帝时期�6�8,为应对地震和匈奴叛乱,下诏‘贷王、侯国租一岁’,即以诸侯国一年地租为抵押借款。

汉桓帝时期�6�8,对羌作战时采取‘减公卿以下奉,贷王侯半租’为军饷,大致意思就是扣减官员俸禄和借贷诸侯半数地租,后用皇室私库偿还。

刘宋文帝时期�6�8,为对抗北魏,向富户和僧尼强制借银子,大约为财产的征收两成半,承诺战后归还,但最终未兑现。

安史之乱时,朝廷没有银子了,唐肃宗计划向富商借超万贯的闲置资金;

“朕来说说历史上的这几个案例吧,首先周郝王,当时的周王朝实际统治地域就是洛阳周边,借款对象局限,更像是君主私债,以及汉桓帝用私库偿还。

这两者都是发行主体不明确,君主、国家分不清楚。

主体都不清楚,明明是救国的,为什么找君主要,没道理吧!

其次,都是临时性质的,有了战争的时候才想起来借款,没有形成可持续性,换做是你们,你们会借吗?

借了,那不是很明显的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吗?

不借,朝廷会不会找个理由直接清算一下?

朝廷是缺银子,但那也不是一个商人能抗衡的。

那些借银子的商人有几个是在借出去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想着朝廷一定会归还的?以朕估算,一个都没有。

最后,偿还信用太低了,周赧王、刘宋等案例均出现违约,损害朝廷的信用。

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诚信,更何况是朝廷,信用丢失了那就等于丧失了民心。